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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日本魔爪第一次伸向台湾(2 / 2)




实在不好意思,日本乃一“蕞尔小邦”,这种认识一时改变不了。张口就要钱,恐怕你还没那实力。至少大家感觉,大家一样都被西方列强欺负,你有什么可对我牛X的。



这就是东洋还未和西洋一样可怕,中国人只是见到西洋就诚惶诚恐,还不至于见所有洋人就膝盖发软的时候的实际情况。



别说找李鸿章说项,估计请吃饭也没用。



虽然李鸿章不这么想,但慈禧估计这么想。



一些资料和影视片中,慈禧太后批准的意见是“给点小钱,换个太平吧”。可能还不这么简单。



对西洋人,给钱,对一个“蕞尔小邦”,还给钱,深处北京皇宫内的慈禧不见得立刻能从思想上转过这个弯子。惹老佛爷个不痛快,还不如不提。



一帮大臣更这么想,或想也不想,上来就掐脖子都有可能。



给钱?谁说给钱谁就是想挨“踩”。



此种无异于投降、有损祖先脸面的行为,一大帮站着说话不腰痛的人,肯定会挽起袖子齐声喊打,也肯定会不依不饶地攻击。



总之一句话,要钱的事,大清国朝廷上下不会答应。



大清国不差这点钱。但这不是钱的事,是面子的事。



日本人要是真这么“作死”,激起大清的恼怒,也许还真的是另一个结局。



这边谈判陷入僵局,那边大清又一再增兵,日本神经开始紧张,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也急忙跑来助阵。



看日本“内务加外务”这一对搭档,又怎么忽悠。



身在前线的沈葆桢当然深知情势,接连给总理衙门和李鸿章发电报,沟通情况:“倭备虽增,倭情渐怯,彼非不知难思退,……冀我受其恫吓,迁就求和。”“大久保之来,其中情窘急可想……是欲速之意在彼不在我。我既以逸待劳,以主待客,自不必急于行成。”[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中日战争》]



沈葆桢已经看穿:日本人已经撑不下去,也拖不起了。



也就是差最后一把劲的事,后一批清兵一到,战自然占上风,没准不用战,吓也把日本人吓走。



应当说,这个判断相当准确,对策也是十分对症的。



此前柳原前光得到的政府指示《谈判须知》中,虽强撑着要着力解决番地处分之事,但转而又指出“谈判之要领,在于获得偿金及让我攻取之地”,既而又讲“但不可有欲求偿金之色”,并具体传授了讹诈技巧“谈判逐渐涉及偿金数额时,虽在要求所费之外,但不能由我提出,宜将彼之所云报告政府,以伺决定多少”。



说直白一点,就是虽然想要点银子,也不能首先提出,急唠唠的,会被人看出我好打发。



如果没有前边的事,我绝对会以为这是哪家公司的一次商业谈判。



日本人天生就会摆摊做生意,讨价还价。



银子都要不到了,还要什么让地方?



但是,大久保利通不愧是日本足智多谋之人,入京的时候,先暗地里找到了英国公使威妥玛居间调停。



说是调停,这威妥玛的屁股明里暗里又坐在日本人一边了。



原因?



原因是许给英国点好处了。



同负外交职责,深处北京的总理衙门机关老爷和身处一线的南北洋大臣之间,又一次出现了不合拍的问题。



表面上的不合拍。



按有些史书记载的,总理衙门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以赔偿50万元,与柳原达成了三条协议。



为什么?



英国公使使劲了。



不光英国公使出面了,美领事毕德格也跟着出任调停,一个劲劝说李鸿章答应总署与柳原议好的三条,并加抚恤赔命。



这才是事情的关键。



综合当时的各种记录,我觉得,事情转机主要还在大清国大臣的态度变化。



李鸿章已经有了新的考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争一时之长短”,且待来日,等等。咱中国这种深谋远虑的道理多了去了。



实际换一句更直接的话说——目前还不是动手的时候。



从李大人的心思里,已经开始想着怎样尽快结束这场“争斗”。



那根本称不上战争,是一场日本职业军队对土著人民的杀戮,大清军队大兵压境,基本上是准备列队送日军出境。



按李鸿章的理念,能“压服”就算成功。



历史不容假设。但这么放日本人回去,而不是趁形势有利、痛击上岛日军,总是让人郁结。



大兵压是震慑,如果死死揪住这拨人、赶尽杀绝,也许能起到更强烈的震慑作用。



后来二战时的张鼓峰、诺门罕,苏蒙军毫不客气,对敢于伸脖子的日本关东军痛下杀手,一个半师团几乎全歼,从此日本人再没敢向苏蒙方向动过念头。



老子不呲出獠牙,你就当老子不会咬人了。



对于日本这样的对手,不彻底打痛,而给他留个念想,留下“一雪羞辱”的机会,只会让它下一次进攻更疯狂。



实在可惜。



还有一个能让大清接受的是,这50万元,比之陪偿军费的开价,除了还了还价,也换了个名堂,被拆成两部分:给抚恤银十万,再给修道建房费四十万两。



好象赔偿军费不可接受,给点劳务费就能接受了,也许这算是商务活动性质?



这也算保全大清的颜面?!



你小日本替琉球出头,死了人了,还要我们给钱,担负抚恤金、丧葬费、误工费、青春名誉损失费?也没人请你,你没取得土地使用证、施工证,就无证施工,属于违章建筑,不但不拆,我们还得付钱买下来?



让我们给抚恤,那日本人杀害的台湾民众,那就不是命吗?那就白死了?



但当时就是这么定的!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琉球反而明确向日本表示:我们没有邀请,也不接受日本替自己出头。



至于大清给难民的那部分抚恤银两,是日本人要的,也在日本人手里,琉球人一文未取!



两相比较,孰明孰暗?



事关切身利益的琉球所以这么做,他们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中日两国在1874年的9月22日签订了《北京专约》,共有三条:



1、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清国不指以为不是。



2、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卹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清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别有议办之据。



3、所有此事两国一切来往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清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不能再受凶害。



所谓别有议办之据,就是史上所载的《会议凭证》。上面列出具体银两数目,外加约定钱货两清,日本走人。



问题就出在专约的第一条。



大清官员可能对银子的数量比较在意,但玩文字游戏的功夫实在不够。



日本人坚持因“牡丹社事件”出兵是“保民义举”。据说这个措辞,就是英国公使、调停人威妥玛给日本人出的主意!



而大清或是思绪不清,或是清楚明了但觉无须计较,最为可能的是,大清完全被日本用“台湾”问题牵住了鼻子。



日本出兵台湾,若为琉球,前边已经辩明,在此更不应承认。处理起来,两者也必须掰开。



在条约首条承认了这一点,那就等于明确说,琉球人成了人家“日本的民”了!



这一条,其害处尤其大。



从日本人的反映可以看得出。



虽然日本付出了1千5百万元的军费(还是借的加捐的,才凑齐),得到了50万两的现金收益,从账面上,怎么看也是一笔连本钱都输光的买卖。但是,据日本资料说:日军回国,举国欢迎,谓为大胜!



可见拿到这一纸承认书,有多么大的好处。



好处就在第一条。



日本以台湾为目标,成功地获得了头一个巨大的成果——琉球。



大久保利通回去便报告:“通过与清之谈判,彼承认我征藩地为义举,并出银两抚恤受害难民,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



这就是日本人的解读。



此后至1879年,日本放心大胆地将琉球王室胁迫到京都,给了个华族(日本贵族阶层)的待遇,然后设置一个县,派个县长过去。



琉球彻底由一国被降格成了一县,起了一个恶心的名字——“冲绳”,直至今日。



没办法,实在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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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久保的“台湾之行”



日本人就是事多。



清史载: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前往琅軿,命领事福岛九成谒沈葆桢提出四件事(日本人所称的五事。第四件分开,就是五件事):一,请派人受代;一,请撤销两国大臣来往公文;一,请被害遗骸于收埋处建碑表墓,许日人以后登岸扫祭;一,请以后台湾交涉事件,由中国官交厦门领事。



沈葆桢见抚局已成,就答应了,但要求登岸扫祭须有领事官钤印执照,祭毕马上返回。[《清史稿志邦交日本》]



终于结束了。



这所谓四件事,唯有两件,一件可恨,一件可疑。



可恨者:把被杀的侵略者葬在台湾,还要充许日本人来上坟扫墓。



既允许他们来,谁能保证某一年他们是来上坟,还是来打劫?



可疑者:条约规定撤销两国大臣来往公文,这里又重申,为何?



国家交往,大臣来往公文,是重要档案,怎么日本人却要求撤销?条约中有,此处也有。



我对这一情节百思不得其解,到处在中日两方面记载中寻找有关资料,忽然感到,在1874年日军侵台之后一段时间,中日之间还是保持了相对平静的关系(只能用平静这个词形容),说不上友好,也说不是明显敌对。



此后,相互之间小心地交往,似乎忘了这件事。日本政府为镇压国内暴乱,还曾向大清借了3万发步枪子弹。



答案,也许就在这个“平静状态”之中。



种种记载说明,大清朝对日本还是有一种“怀柔”的成分。



这些,应该与大久保利通的台湾之行有莫大关系。



沈葆桢与西乡从道的往来公文,全部事关交涉事项,内容如前所备述一致,那基本揭示了日本的不法行径。



退出台湾,消除这些公文,维持中日之间刚订的通商条约的精神,同时把责任推给西乡从道。OK,大家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这就是对条约中第三条“永为罢论”四个字,最好的注解。



日本人给西乡从道按上个“西乡暴走”的记录,也从侧面暴露了这一点。



维护这种“平静”,是大久保的初衷,也是大久保的设计。



所以,大久保利通的台湾之行,不是客气,而是必须,是重要一步棋。



为什么需要这种平静?



别忘了,这次入侵台湾的成果——琉球。



前边所说大久保的报告中,“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之后还有一句,“但仍难说两国分界业已判然”。



所以大久保建议政府,加快吞并琉球的步伐。



之后,日本人用了十年时间,来消化吞并琉球的“果实”。



骗局,自始至终都是精心策划、精心实施的骗局。



小日本连这么不讲智商的东西都能拿出来玩,真是无耻者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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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这么多笔墨,从日军侵台事件说起,就是因为,一则,日军侵台,使西洋和东洋更加看清了大清的软弱,也使日本滋长了对外侵略扩张的野心。



特别是未经打仗就给钱,也让西方外交官基本看出:大清随时都会解开腰包掏出银子,而不准备战斗。从此,在列强眼里,大清就是一部提款机。



二则,这次事件,就是日军图谋侵略中国的一连串动作的第一步,与甲午战争同为锁链上的一环。



三则,日军侵台,直接刺激了清王朝的神经,决心大建海军、经略海防。北洋海军成军之路由此发端。可以说,甲午战争,两国在黄海不可避免地发生碰撞,展开命运对决,也是今日的发展结果。



我相信日本人的说法,就是日本当时是破釜沉舟,悲壮地走向战场,走向那个未知的命运。



但这没有日本自己主动作为、自食其果的功劳吗?



假如日本人做大清的好邻居,两家用不着兵戎相见。



假如日本人不急着露出“背后的这一手”,表现得低调恭顺一点,暗地里建起一支舰队,取得压倒性优势,那时再出手,没什么风险可言,也就用不着“赌上国运,与中国人一搏”了。



日本人似乎总想唤醒一个沉睡的巨人,结局是靠自虐式想象、也靠实际行动,为自己培养一个强大的对手。这次不行,还要再来,直到二次世界大战中被打回到那几个岛上,割占的、新抢的地盘,怎么吞进去的,还得怎么吐出来。



一切归零,白费了几十年工夫、搭上几百万个靖国神社的鬼魂,还有陪葬的连靖国神社都进不了的几百万个日本人民的阴魂。这是不是日本人的悲哀?



这只能说明,日本人骨子里的狼性。



再狡猾的狼,终归还是狼,掩饰不住的凶残外露,按捺不住内心的贪婪躁动。



它永远成不了兽中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