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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北洋腐败的“冰山一角”(1 / 2)

第二节北洋腐败的“冰山一角”

一百年来,有关大清海军的污点,一直各有说法。有的直言,有的回护,为尊者讳。有的则是难以启齿,羞于提及,而有意带过了。



其实,大清对水师的那方面“小毛病”,并没有觉得是多严重。



李鸿章在交涉处理“长崎水兵事件”时,承认了水兵有那方面的可能,但在如何处理上,转而又说:“弁兵登岸为狭邪游(这样说文雅一点,逛逛小街曲巷)生事,亦系恒情。即为统将约束不严,尚非不可当之重咎,自不必过为急饰也。”



就是说,在李鸿章看来,都是些鲁莽武夫,没什么文化,水兵搞点这事,并打个架,也是“人之常情”,那就不算事;因这事引起冲突,死几个人,也只能算是小事。将领管束不严,还不算重要过失。



除了护短,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了。



“狭邪游”都“游”到国外去了,还不叫事,那在国内“游”的,肯定更不是事了。



可见这种事,在北洋水师,是什么程度、什么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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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崎水兵事件”,揭开了一个被后人反复论及的北洋腐败、军纪败坏的问题。



这样的例子,大家一定听到、读到很多。



《北洋海军章程》规定:“总兵以下各官,皆终年住船,不建衙,不建公馆。”



实际执行情况怎样呢?“自左右翼总兵以下,争挈眷陆居”。



为什么不管?不好管。



北洋水师最高指挥者丁汝昌,自己率先利用章程规定的限制导致的需求“缺口”,发现和制造了商机,又运用手中权力,创立了“北洋房地产”,提供“出租业务”。



丁军门在刘公岛盖铺屋,出租给商户,以及各将领居住,以致“夜间住岸者,一船有半”。



看来,不但不好管,还得提倡。



在他的带动下,聪明人也跟着上,北洋一下子出了好几个“房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