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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迟来的换将(2 / 2)


“事儿”没捂住,终于“爆”了。不知怎么的,朝鲜的真实情况传到了大清,朝中一片哗然。



有的说是其他部的将领将实情透露了出来,有的说是还在日本的华侨将真实情况传回来了,有的说是些西洋人通报了情况。甚至还有的说是盛宣怀给爆出来的,他的弟弟从军出征,就在盛军营中,本想捞点战功,却不幸牺牲。这期间,他在电报中,给盛宣怀传递了不少消息,弄得象个搞监视“特务”。



这些渠道,都有可能。



叶志超的所做所为,要想让其他的官兵服气,不可能。那么多将士白白死了,让他舒舒服服地过日子,我估计也不是人人都咽得下这口鸟气。出去这么多人,打得这么窝囊,不是人人都能腆得下这个脸。再说,知情不说,就是跟着他叶志超吃了亏,到头来还要“背黑锅”。



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别说其他部队,就是淮军,也把不准会“窝里反”。



总之,是谁说的无所谓了,反正中国古话说得好,“瞒得了初一,瞒不了十五”,“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朝中言官怒不可遏,群情汹涌,奏章雪片般飞来,揭发叶志超捏造战功,编造事实,为战败开脱,不杀不足以慰阵亡将士英灵……原先知不知道都不重要了,现在办不办才重要,朝廷一改初衷,下令查办。



叶志超被“械送京师,下刑部鞫实”。本来刑部的意见,是“斩立决”的,经老李一再求情,定了个“斩监候”(也就是秋后问斩),投到大牢里。性命暂时保住了,拖延些时日,将来拿点银子打点打点,改判一下也有可能。



可惜,虽然叶志超受到了严厉处分,也是其罪有应得,马上杀了都不过分。但朝廷用人不察,以致造成平壤大溃退的严重后果,却是永远无法挽回的。



千古遗恨,所恨,历史的结果不能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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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奇怪的是,现在还有人为他“喊冤”了。



叶志超导致的,是对大清无法弥补的大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重大挫折。这么一个可恨之人,真被依律处理了,“天道公理”之中的事,在某些人嘴里说出来,倒成了一场“阴谋”了。说别人我信,对他,能有个鸟的“阴谋”?



倒是卫汝贵反倒象是受了叶志超的“池鱼之祸”,也被牵连进来,拿交刑部治罪。



据言官“举报”,刑部查实上报,卫汝贵有三条罪状:一、“临敌退缩,以致全军溃败”;二、“克扣军饷”;三、“纵兵抢掠”。



其实,临阵退缩,是乌有之事,全军溃败,也不能怨他,那是叶志超的事。至多,他也就是没有坚决反对叶志超的错误决定,象左宝贵、聂士成、马玉崑他们,阻止叶志超不战而退。平心而论,平壤之战,卫汝贵做战勇敢,指挥得当,盛军在西、南两个战场激战,重创敌人,坚守阵地,是有战功的。



但卫汝贵所统盛军纪律不严,这是有可能的。当然要说就是“纵兵抢掠”,则让人存有疑问。很多资料表明,反倒是丰升阿的盛字练军(八旗)军纪涣散,时有骚扰百姓的事。盛军战场表现出很强的战斗力,一般来讲,这样的部队纪律也较严格。而从盛字练军的作战,未发现有过人表现,似乎也不象是有战斗力的。所以当朝中也有人怀疑,包括现在的历史学者也怀疑,是否是言官信息错误,把盛字练军的账算到了盛军头上?



不过,情势有变,卫汝贵没有整饬军纪,出问题也未免。卫汝贵带兵进入朝鲜境内,便奉李鸿章电令,负责起全部后方运转事谊,一边指挥紧急进军平壤,到达平壤后又布置防务,根本无暇顾及军纪。前边我说过,转运任务给卫汝贵带来了毁灭性后果,就是指这个事。



至于“抢掠”一事,我也觉得很难说没有。很多资料都说明,清军缺乏基本的后勤意识,在后勤保障严重不足的被动状况下,部队不知道全力保护有限的粮秣辎重。成欢不说了,就是在平壤,也轻易丢弃大量粮秣辎重,反而便宜了敌人,亏了自己。溃退当中,清军粮食状况很可能短时陷入严重困难境地,比如平壤到安州路上(只有到安州才能得到接应),造成部队士气低下,强抢朝鲜百姓食粮的事是极有可能发生的。对待大清吃了败仗的溃兵,别说朝鲜百姓,就是中国百姓,也不见得待见,谁还象迎接救兵或胜利之师一样,箪食壶浆、夹道欢送?



所以,这一条,卫汝贵自己也是无法证明没有的。这就直接触犯了大清朝廷“严格军纪”的命令,也违反了李鸿章再三叮咛的“不得扰民,买东西要给银钱”的要求。



剩下一条,“克扣军饷”,却是卫汝贵再也无法洗清的罪名。



言官言之凿凿,主要的依据有:



卫汝贵在出发前,在领到军饷后,立马扣下了8万两,寄回家中。



当然这个数字有点大。查一下,总共28万两,他一下扣这么多,不仅有点大,而且真是贪得头脑发昏,光看见银子,不知“此时何时、此地何地”了。部队马上就要出发,军费能宽裕吗?



也许自己也知道这个不太成立,言官又说,是平时扣下,攒在一起的。尽管这一条有点“风闻言事”,你至少要拿出证物,或者找出一两个证人来吧?



但是对卫汝贵来讲,到这,就已经说不清了。



还有一件事,确实无法推脱,我们前边说过——吃空饷。



平时兵不足额,但按足额领钱。这是各部队普遍存在的,不打仗不知道,一打仗就检验出来了。说有6000兵马,实则4500左右,骗不过敌人,也骗不了自己了。偏偏派他去打仗,偏偏又是他被盯上,只能怨倒霉吧。



当然,真的要追究起来,可就是触犯刑律了。



以上仅是后来人的质疑,对所控之事,不知卫汝贵如何为自己辩护的,没有资料,反而还爆出个“向刑部尚书行贿十万两银子,被尚书大人严辞拒绝”这么一档子事来。



完了,彻底完了。



几条罪名,刑部按查实上报,判死罪。上谕:“卫汝贵平日待兵刻薄寡恩,毫无约束,此次统带盛军,临敌节节退缩,贻误大局,并有克扣军饷,纵兵抢掠情事,罪状甚重,若不从严惩办,何以肃军律而儆效尤?卫汝贵著倚律论斩,即行处决”。



1895年1月16日,卫汝贵被押往刑场斩决。



其实全面衡量,卫汝贵是功大于过。即便有罪,但罪不该死。



对于这样一位重要的高级将领,清廷竟然丝毫不念他的功劳,把战败的责任一大部分推给他,草率成案,匆匆处决,不能不让后人为他感到遗憾,且留下更深的疑问。



朝廷露出一个明显目的:拿卫汝贵当标杆,“以肃军纪而儆效尤”。卫汝贵之死,已经成了一种政治需要,所以,他必须死。



后面章节,我还会专门谈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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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汝贵陪着叶志超这个难兄难弟,一起为朝鲜战败“买单”,死后,也是骂名滚滚,十分不堪。他们俩被牵出来,连接着还牵出一桩“公案”——一封家书。



这封家信,怎么爆出来的呢?他们跑得急,给丢在朝鲜战场上,让日本兵拣到了,还被登在报纸上、编进了书里。



《清史稿》中,卫汝贵列传记载,“汝贵治淮军久,援朝时年已六十矣。其妻贻以书,戒勿当前敌,汝贵遇敌辄避走。败遁后,日人获其牍,尝引以戒国人”。说卫汝贵的妻子写信给他,告诫他不要上阵就冲在前头,所以卫汝贵遇敌就避战,战败就逃走。



这条记录哪来的依据?记录本身也说了,日本人得到了他的信,拿来警示国人。



看来这消息,还是从日本人那里来的。



没错,是从日本人的宣传中得到的。日本人似曾经缴获过清军将领的书信,还拿来发表(清军怎么这么狼狈,家书也丢,皇上的嘉奖令也丢)。甲午战争中日军派了大量随军记者,也在国内大量刊发书籍、杂志、报纸新闻,以嘲弄敌国敌军的狼狈,宣场日军的英勇,激励国人精神、军人斗志。前边讲到牙山战斗之后,日军便刊发了清军的“立功嘉奖”,便是这种情况。



但错的是,如果不是编造的,就是说那封信是真的,却不是卫汝贵的家书,而是叶志超的家书。



据海军史专家陈悦先生考证,确认有日本书籍刊载了一位年近六十的中国陆军将领收到的妻子来信,确有“戒勿当前敌”的内容。不过,从称呼、落款和内容看,这封书信的收信人并不是卫汝贵,而是直隶提督叶志超。



根据陈悦先生记录的书信内容,抬头称呼为“军门大人座右”,是对提督的标准敬称,就象国民党军下级称军长以上的官为“钧座”。落款为“妻孙氏端肃、大媳暨儿女等侍笔”,确认为叶志超的妻子孙夫人无误。



至于信中所写,无非是说了些来往书信收到没有,托人捎来一些食品(火腿、洋点心等共八色)这样的事。后边还报上了家人平安,勿为挂念,又希望丈夫注意保重身体之类。纯是家中挂念出征之人,也是人之常情。中间关健的部分,“教匪(东学党)刻已肃清,俟与日本讲和,即撤兵内渡,闻此甚慰。如果和事说定,固属甚好,否则必动干戈。忆吾夫廿余岁从戎至今,每战必先,人所钦佩。此时年近六旬,精神虽好,较前实差许多。总宜调遣得人,勿身先士卒,是为祈。”实际上,除了讨论点战事情况,也没有什么犯错误的言论。



但就坏在一句“勿身先士卒”,惹下了说不清的麻烦。人们不看前边“总宜调遣得人”,更不看更前边的“从戎至今,每战必先”和“时年近六旬,精神虽好,较前实差许多”,便抓住这句大作文章,对战败者大加挞伐——临战之时说这种话,无异于教丈夫临阵退避,难怪会失败。其后便越传越神,越描越黑。



这个麻烦还引到了本来与这封信没有丝毫关系的卫汝贵头上。



就这么一个事,漂洋过海返回到大清,经过这么多渠道和层次的加工,竟成了卫汝贵的罪证,还载入了正史。



准确与否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正好印证了清流派言官们的弹劾之言。真是洗也洗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