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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日使三问”(2 / 2)


1872年2月,两批难民共57名,被护送到设在福州的琉球馆,于当年的7月返回那霸。



无辜岛民被杀害,确实是一场不幸的惨剧,贡民进贡贸易,大清朝应有保护义务。清朝台湾官员措施相对得当,虽没有进一步追查土著部落人员(在那种状态下估计也无从查起),但也未造成日本和琉球两国间的更大风波。



不管怎么讲,这一切,本来就和日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如果日本人硬要往自己身上拉,那就不是一般的事情了,日本人说是事件,那就是真要挑起“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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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基于以上事实判断,日本人讲:台湾人杀害了琉球人,我们日本人要兴师问罪。这句话实在是“一石两鸟”――既要对台湾挑事,又要对琉球动手。



日本人自己设定的出发点(也是日本人结论成立的逻辑前提)是:琉球属于日本,而台湾不属于中国(至少生番部分不是)。



因此,攻破日本人的“矛盾”,就是抓住一个要害――“琉球不属于日本,但台湾属于大清”,抽掉其逻辑基础。



没有这点,日本人的观点就全部崩塌。



总之,作为大清朝,千万不能被日本人牵着鼻子走,陪着日本人“搅和”台湾生番问题。



一旦退回一步,只是明确生番之地属于中国主权范围――那就请吧,来讨论如何惩治生番、赔偿“琉球渔民”的事。可能的话还要割点地(最好把台湾奉送),否则,就还请约束好台湾居民,确保不要威胁日本的安全。



于是,我们将发现,不管往下如何讨论,都是悲剧的。



那等于告诉日本人,我们承认了你们为琉球人出头的权力――也就等于否认了中国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



从此,我们将看到日本人随便怎么着以什么方式贴心地“保护”琉球,包括做琉球的宗主国,也包括直接把琉球纳入版图。



如果申明“台湾生番不属我管”(哪怕是流露出一点),那往下同样是悲剧的。



――好,日本人要的就是这个答案。



日本将这两个问题拴在一起,方法简单而又机巧。重心还在琉球上面,以琉球为因由扯出台湾问题,正好将矛盾转移到台湾上,使大清难以两顾,同时以台湾问题处理为掩护,达成对琉球的目的。



厉害吧?里面很复杂。我是从以后的历史史实印证之后,反思梳理,看出来的这么一点道道。



这么复杂的逻辑,日本人都想得出,设置成陷阱,脑子够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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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第三个问题,应该直接回答――“都是我们家的事,关你鸟事!”到此完结,也就完了。



不错。接待日本人来访的是一名借调(或临时帮助工作)的外交官员――总理衙门行走毛昶熙(行走,清朝不设专职的官员或不专任的官员。老毛是吏部尚书,管干部的,来这名为加强领导力量,充其量是临时“客串”的。力量不足找人“客串”,也可以看出大清对“外交部”是多么不当回事)。老毛一开始说的还是在道上的,不管日本人如何强调“琉球是日本属土”,毛坚称“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次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都是我们大清的自己人,关你何事?



很硬气,很直接,很干脆。



可惜,只是一开始还在道上。



日本人捏准了中国人。当日本人见“把琉球人当日本人”现时不被承认,便退一步,拿出所谓证据,硬说死者中确有四名真正的日本人――是小田县渔民。



这下子,打乱了毛大人的思路。



这小田县渔民是咋回事?历史记载确有其事――也漂到台湾,死倒是没死,据后来的记载看,日本人又改口说是被人扒了衣服、抢了铺盖之类。但无论怎样,那也是1872年4月的事,与琉球贡民时间相差甚远,出发地点也距离很远。



所以,“小田县民”跟“琉球渔民”唯一的关联,也就是都漂到了台湾。



可惜,毛昶熙没有抓住这个“关节”,予以查实,或针对性的应对。



反而如我们担心的――接下来,就陷入了掰扯“台湾生番”问题的陷阱。



毛昶熙开始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反驳。



当柳原前光威胁说“生番害人,贵国舍而不治,我却将问罪岛民”时,毛大人对这种不讲逻辑、不讲道理、掺水比较严重的话语不加揭露,最后竟然说出“生番系化外之民,伐与不伐,贵国当裁之”这样的昏话。



柳原成功地将辨论的“攻防”推进到了台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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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先别忙着骂毛大人。



我始终怀疑这些记录,因为大清再不济,也不至于会有这样不堪的吏部尚书吧?



这次谈话没有什么详细的原始记录。骂毛大人的,是因为多数历史这么记载,而多数书上这么记载,又多因为日本人是这么说的。



也就是说,这个结论是按照日本人的说法而反推出来的。



这就需要怀疑了。日本人的说法就可靠吗?



完全不可靠。



实际上,这句话,是对毛昶熙话语的别有用心的断章取义、着力剪裁。



查询资料,在有的记载中我看到了毛昶熙的话还有半句。



完整的表述是“生番系化外之民,皆政教所不及,譬如日本之虾夷(北海道),美国之红番(印第安人),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时所有。”



我对以上记录感到还比较可信。



从回答看,毛昶熙虽然“客串”外交,应该还是了解世界情况的。所以他的话,不但看不出“理屈词穷”的样子,反而还有针锋相对、有守有攻的景象:



各国时常有未接受教化的人,这并不稀罕。洋大人美国领土上还有不服从政府领导的民族呢。你不服,问问他们去呀。



你还不服,你日本也不打招呼占领了虾夷(后来的北海道),虾夷人(阿伊努族)乐不乐意接受被大和族统治还不一定呢。



这不是击中了日本人的“短”了吗?



如此回答,唯一“不搭调”的是,毛大人可能不知道,美国人对印第安人,日本人对阿伊努人,可不象中国对台湾土著那么和善。不信你查查美国的印第安人、日本的阿伊努人现在还有多少,当年是怎么回事。



其实不管怎么回答,都不是关健。



关键是,经过这段争论,到此为止,日本人已经成功地将矛盾焦点钉在了台湾土著身上。



而细想一下我们还可以发现,在生番是否属大清的问题上,日本人硬是拿“化外”等同“治外”,又进行了一次纯粹的偷换概念!



反过来理解,日本人的谬论就很好认清――



好比说,阿伊努人不讲日本的鸟语,北海道是不是就不能算日本的?



如果按文化来算,你日本人用汉字,那你日本是否可以算是在中国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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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柳原的威胁,毛永熙首先说的是“生番固我化外民”,还是认定生番是我人民。而“伐与不伐,亦惟贵国所命,贵国自裁之”,我倒觉得,应该公正一点,考虑毛尚书讲此话的前提,并考虑一下当时的情节、语境。试想针对柳原的无理要胁,这样的回答反而是有几分底气,有几分严正警告的味――你说伐就伐?伐伐试试!



我完全可以告诉你毛大人这话背后的“底气”:第一,我大清不是好惹的。第二,生番也不是好惹的。美国人也曾发生过商船被劫船员被杀案件,美国人私自派了两船人枪去,都没把台湾生番怎么的。英国法国人也去那块土地上试过,损兵折将,再也不试了。你小日本还想捅捅“马蜂窝”吗?



实事上,下来我们会看到,日本人也是很忌惮那些土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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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柳原私下拜会毛昶熙的非正式会谈。



至于柳原前光在正式场合提出的:“贵国台湾之地……贵国所施治者仅及该岛之半,其东部土番之地,贵国全未行使政权,番人仍保持独立状态。”还是回到玩弄“治权”与“主权”的那一套歪歪理上去了。



世上根本就没有那么个道理。



要说大清自从攻克台湾,确实并没有十分重视,虽然设了台湾府,但仅满足于在汉人开发过的地方设立治所,对土人部落所在的地方,采取了不干涉的自治政策,这倒是实情。但自治也是治,也不能因此而说“贵国台湾之地”仅及施治的半个岛吧?



这又是一次混淆“主权”与“治权”的狡辩!



从始至终的过程,日本人就是抓住将“化外”等同于“治外”,“治外”等同于“属外”,即使不能说台湾“不归大清”,但也咬定台湾并“不全属”大清所有。



实际上,祸之根源不在外交,而在于大清朝廷施政上。



我们得承认,由于清朝的目光短浅,政府的懒政,才有对生番的“教化不及”,实际还有律令不及,否则就不会屡屡出现杀害其它国人员和琉球贡民的悲剧,也不会惹来这场风波。



但也有一点,“教化”说着容易,做着难。改变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尚有难度,在文化上改变、改造一个民族,岂是件容易的事?民族文化交流乃至同化、融合现象确实存在,但如果不采取武力征服或胁迫手段,作为一个民族自愿的选择,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决不是一年半载可以完成的。



所以各国对内部的民族,一般能形成有效的管理,就已经不错了。难道都要象大和族对待阿伊努人、美国白人对待印地安人一样,灭绝式地“同化”吗?



况且在世界多样的发展中,不承认各种文明形态,以某种文化和行为标准去定义野蛮和文明是荒谬的事,甚至这本身就是一种野蛮行为。



华夏都已经进入帝王时代了,欧洲人还在住山洞、裹兽皮,近代西方文明人愣说我中华五千年文明为“野蛮”,清教徒向印第安人学会了种植玉米、土豆,才在美洲活下来,却反过头称印第安人为“野蛮”,小日本一旦学习了点西方文化,也反过来称大清为“野蛮”,还都说得理直气壮。这不都是扯淡吗?



这个世界有落后文化对先进文化的冲击与征服,但也有所谓文明国家以比所谓“野蛮民族”更粗暴更野蛮的手段去杀戮“野蛮人”。这才是真相。



所以,与日本人讨论“化外”、“化内”,是一件相当没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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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总结:在一个非正式的场合下,大清官员以谈话的层次来交涉,对应的是日本人以交涉的层次来谈话。



在这场小型“辩论”中,不管毛大人回答如何有理,也改变不了日本人的认识了。



坏就坏在大清在对日交涉上应对不清、不准、不狠,仿费理亏的是我们。



更坏的是坏在大清陷入了“台湾生番”问题,而舍弃了琉球这一重要议题。



这下可让日本人拿到了话柄。



日本再次成功地将矛盾焦点从琉球地位直接转移到了台湾地位的争议上。



而且,还为以后的行动打下了“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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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的“日使三问”。



这“三问”透露出什么信息?背后到底还隐藏什么?



面对咄咄逼人的“三问”,当时大清官员该问问日本人,至少也要在心里问问自己,这种试探,是何居心?



事实是,对占有琉球、台湾、朝鲜,日本政府不仅有想法,还有决心、有行动,一切工作正在准备之中。



副岛种臣作为全权大使,就是要在订立清日条约的同时,还要为解决琉球、台湾和朝鲜问题“探路”、“垫石”。



至少也是一种“吹风”、放话。



这还不算,在日本拿来交换的条约上,盖的是太政大臣的官印,而没用“天皇御玺”,或按日本惯例盖上刻有“大日本国玺”印章。(“其上谕内仅盖用太政官印,未用国玺。”)



李鸿章大人明白此事不恰当,再次与日本人交涉,任凭日本人再三狡辩,就是不接收这份文本。直至小日本道歉,并答应回去重换文本,再递交给大清。



日本人到底又是什么意思?



鉴于日本人极会算计,不可能随便出现这种粗心大意的事,这里必定有蹊跷。



还得找。我翻了很多史料,去探究这件事。



自庆应四年一月十五日,即1868年2月8日,日本已经以日本国天皇的名义通知西洋各国使节,声明内外政事将由天皇亲裁,以前的条约中皆用大君――就是将军――之名称,今后更换成天皇的称谓。国书末尾盖的是“大日本国玺”的大印。



那么,与大清国打交道,竟以太政大臣名义,是为何?



是毫不讲外交礼数,直接对大清进行羞辱吗?应该不是。



从日本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埋“地雷”来看,是否还有其他阴谋?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日本违背自己定下的规矩,等于还是递给大清一份非正式文件。



或许是为了还留着他们的最高领导――天皇一张“王牌”不打,以为今后的不法行为开脱?还是方便了在必要时撕毁这份本来就没有实现其目标的文书?



后面的事告诉我,这个答案是基本上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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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寸进尺。毫无脸面的得寸进尺!



让他到屋檐下避雨,他就要进屋,还要上炕!



太坏了。简直坏透了。



办一件国书,竟还夹杂这么多阴谋。机械百端、穷其狡计。环环相扣,步步紧逼,处处设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