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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陷入绝地——北帮炮台弃守(2 / 2)



2日上午,孙万龄在酒馆集隆福寺召开各军将领紧急会议。这次,绝不能再给逃跑将军机会了。一仗未胜的阎得胜当即被擒,军前正法。



其实当这个副将真不容易。带着一帮“河工”,愣让去打日军,也确实比较冤枉。但谁让他非要领这份俸禄吃这碗饭呢?



从前后的战斗来看,孙万龄倒是很有勇气的。但他的兵不也是一阵之后,便攻不动了吗?再勇敢的将领,也无奈于清军与日军战斗素质、武器装备的双重差距吧。

孙万龄还是倒了一个霉。



有人说,还是因为这个阎得胜――甲午战后,不知为何,孙万龄被阎得胜临阵脱逃牵连上了――



个中原因,有的说是对阎得胜败逃有领导责任。



还有的说,是孙万龄以山东巡抚的命令为依据,杀掉了阎得胜。但在朝廷上下看来,这是擅杀之罪。



而且早不执行晚不执行,战败后斩了阎得胜。一群人都没有受到追究,却单单拿阎得胜开刀,怎么看也有把人家作为“替罪羊”之嫌。也有人说,此时,还是应该交给上级处理比较得体。



其实,杀一员副将,而且是两军交战的战场上,就山东巡抚的权力应该能够做主。李鸿章也曾命令将刘超佩阵前正法。只是,实情是一个有顾虑,一个没找着。



孙万龄因有顾虑,给了阎得胜一个机会,应该比较可信。



而阎得胜竟然被处分了两次,他才称得上是倒霉透顶呢。



被斩之后的第二天,不知出了什么差错,李秉衡在奏报中竟然又提到了他的名字。结果“光绪二十一年已未,春正月辛巳(1895年2月3日)”这天,光绪一天两谕旨内提到了阎得胜。先是,根据李秉衡“特参荣成失守救援不及各将弁,请旨惩处”的奏折所列名单,以“该处所驻各营或迎战不力,或救援不及,均属咎无可辞”,命将“候补副将阎得胜……(还有另外四个人一起),均著暂行革职,仍令戴罪图功,以观后效。”如果按这个处置,阎得胜还能活命。可是,倒霉到底的他已经死了一天了。



还是一日之内的事,光绪似乎又记起来了,再下谕旨专门询问:昨天的电报中说有一个阎得胜已经被下令正法了,是两个人吗(还是同一个人)?“又谕……本日李秉衡摺所参失守荣成各员,内有副将阎得胜。前日电奏中又有一先饬正法之阎得胜。是否两人。著李秉衡电覆。”[两电见《清实录》]死了的不能活过来,又能到哪里查去?



这样重大的疏漏,怎么说也是出在李秉衡身上,没有说清楚。



所以,虽然相比来讲东军之中抵抗最为有力、最为积极的孙万龄没有因有功得到嘉奖,反而于“光绪二十一年乙未,春正月壬午(1895年2月4日)”被革职(留任),似乎有点免枉,但却决不是因为处决阎得胜。



是因为私自带队跑回酒馆(所谓“就食”,找饭吃的理由,理所当然被光绪质疑,并在电报中严辞质问),是因为,后来又没有按朝廷的命令赶往威海北帮炮台,而是选择在羊亭集以西的孙家滩阻击日军。而这就再次出现违令和避战情节。因而,也对威海炮台的失守要负重要的责任。



史记,“谕军机大臣等:威海失守……提督孙万林(万龄)、总兵李楹救援不力,均著交部严加议处”。“兵部奏:提督孙万林、总兵李楹均议革职。”李秉衡也因“调度失宜”,被吏部奏报加以“降二级留任,不准抵销”的处分。[《清实录》]



从记录看,后来孙万龄倒是很不平,两军停战之后,他又来劲了,不按停战协定划的线让出阵地,后退至威海“四十里外”驻扎,且有过激的倾向,皇上不得不出面警告制止,“饬令孙万林照约办理”,“严饬孙万林等毋得孟浪开枪轰击,轻启衅端”,防止他捅出乱子。这种“逞英雄”搞得确实不是时候,早干什么来?



再后来,孙万龄得到了一个比留任更严厉的处分,“发往军台效力”。



但要注意,时间是“光绪二十四年戊戌,春正月”而不是“光绪二十一年乙未,春正月”。



那就更远远不是阎得胜的“关系”了。是因为,“分统防营管带缺额扣饷”被查明,孙万龄也不免有清军通犯的“老毛病”,被张汝梅查实“该营实有缺额扣饷情事”,所以又由革职加上“永不叙用,仍发往军台效力赎罪”的处分。



看似没有希望了,可“永不叙用”也是一句空话。



到了这年(1898年)的12月,皇上便命令祥麟再去看看,“十月丙午。又谕:已革提督孙万林、已革副都统丰升阿前因获罪,发往军台。该二员年力是否精壮,尚堪效用”。祥麟详查的结果当然是“还能用”,所以,“十一月乙卯(12月18日)”这两员“战将”又被“加恩释回,交荣禄差遣委用”了。



孙万龄跟着新贵荣禄(请注意这是新晋的太后的红人)混,还担任了正吃香的武卫中军的前路前营管带。



再接着便遇上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又开始打仗。孙万龄改任武卫中军前路统领,恢复原官衔,与洋军交战……然后,摊上了最风光的任务,上演了一出护卫慈禧太后“西巡”的大剧。



护驾有功,官运来得比打仗还快,到了大同,孙万龄便被授以南阳镇总兵了(实职啊)。



不靠谱的大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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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后路已经被日军切断,威海基本已无清军,空城一座。



2月2日上午,日军第六师团第十一旅团,与第二师团分出来抢功劳的第三旅团会师威海城,争先恐后分别派人从东西两门进入城内。



日军主力并不停留,又立即分兵进攻北帮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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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帮炮台,包含祭祀台、黄泥崖、北山嘴炮台,坐落于威海卫城东六里的丘陵地带,地势陡峭,仅有一条小路可通,形势极为险要。



因为北帮炮台又与刘公岛隔海相望,相距仅四里,故对刘公岛的防御关系极大。



守,则相互掩护。失守,则是极大的威胁。



北帮炮台绥军调至威海南路,虽经协调,但实际上留下的空缺并未有山东军前来填补。还是丁汝昌派已经失去了坐舰,被革职留用察看的“广甲”舰管带吴敬荣带二百多名水手,张文宣派护军两哨,前来助守。可是31日夜绥军最后的一营溃散时,吴敬荣“所带协守水手亦随绥军西去”。



2月1日,一点也不放心的丁汝昌再次前往北帮炮台与戴宗骞议商,戴无可奈何说:“所散兵勇招集不回,并台、墙守兵亦溃西去,全台只剩十九人。”



丁汝昌彻底心凉了:“孤台不支,恐资敌用,我船及岛将立见灰烬。”[《北洋大臣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



决不能再出现南帮炮台的恶果!丁汝昌决定,既然不能守,就将炮台自毁。



所以,他便先劝戴宗骞转移到刘公岛上。戴宗骞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因为有南帮炮台的教训在先,满心愧疚,自然也无话可说。长叹一口气,又激越起来:守炮台是我的职责,炮台失陷,我还能到哪里去。此地才是我的死地,只有一死以报朝廷了。



但事情由不得他,丁汝昌一挥手,护兵上前架起戴宗骞就上了船(“挈之行”)。



一身硝烟灰尘的戴宗骞,在刘公岛水师公所前的官码头下船时,望了丁汝昌一眼,惨然一笑。对搀扶他的水手说:“老弟,谢谢了。我的事算完了,单看丁军门的啦!”[《甲午战争史》]



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句话语义双关。当天夜里,戴宗骞在刘公岛仰药自尽。



2日这天,丁汝昌忙着派舰队水兵进入北帮炮台,将火炮、火药库尽数炸毁,大火连烧了好几昼夜才渐渐熄灭。



当毁炮的舰队官兵刚回到艇上时,日军便平行而至,不费一枪一弹,占领了已无炮可用的北帮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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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陷落,也陷入了黑暗之中。



尽管在有些记载中,日本第二军曾下达了不戮一人的命令,但从另外一些记载中,包括搜集到的口述记录,民间悼文内容,可以看出日军罪行的冰山一角。加上大山岩所领导的第二军恰恰是金州、旅顺屠杀的凶手,我实在无法相信身为侵略者的小鬼子,能性情大变,还能在异国的土地上与居民和平相处。



我相信的事实是,踏上威海土地的日军,立刻露出了贪婪的本质和嗜血的兽性。



日军不但四处烧杀,还挨门逐户搜寻财物,遇到店铺更是动手抢劫一空。有诗说,“民间鸡豕竟吞噬,器皿钱财一掠空!”



由于威海百姓对日军充满反抗情绪,征集民夫等工作无法开展,连日方记载也不得不承认:“山东地方以不可通车辆,多募人夫,到处劝诱土民,又多遁亡,应者甚稀,是以搬运甚困。”[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



这样的情况下,日军不可能不对反抗的群众进行残酷的镇压。实际上可以说,威海和周边地区村庄,没有群众被害的地方几乎未有。



这就是日本侵略者带来的苦难,也是无力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大清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