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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2 / 2)




想想这也难怪。



无论是用自己的笔迹,或是在自己的身体上写下什么样的备忘录,都无法篡改记忆,也无法填满记忆里的空白,顶多只能做为一项情报。



更何况,情报来源是昨天的自己——丧失记忆的自己。身为名侦探,是不会轻易相信这种证词的吧……



骗不过自己。



就连今日子小姐也不例外。



要是有方法能随心所欲地忘记不想记住的事,我才想知道呢——今日子小姐的这句话绝不是自嘲,也不是反讽——不管备忘录是真是假,她都无法摆脱记忆每天重置的宿命。



因此不去拘泥「写了些什么」而是考量到「书写的意图」,「今天的今日子小姐」按照「昨天的今日子小姐」写下的剧本,配合演出。



按照剧本内容「塑造角色」。



并非专业人士不会受到感情左右——是因为今日子小姐做为专业人士,所以左右了自己的感情。



与其说是开启超高潮模式,不如说是扮演处于超高潮模式下的自己——真可谓是挑不出任何缺点的演技。看不穿这一点,随之起舞、得意忘形的我也是值得获奖的大丑角。从资料夹遭到移动这点来看,显然这本从某个角度看来可能相当糟糕的搜藏本,不晓得什么时候被本人看到了……我不禁羞得想满地打滚,光是想到她当时不知道会是多么讨厌我,就觉得好可怕。保镳先生好不容易帮我恢复的名声,又再度坠落到地狱十八层。



写在名片上的文章很友善,却也不能对字面上的意思照单全收——真想马上打电话给她,好好解释清楚,可是事到如今都太迟了。今日子小姐已经把当时对我抱持的「感想」、感觉到的「心情」,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一个没弄好,可能会再度被她当成变态、再度遭到她唾弃,招致无谓的恶果。



明知如此,我还是认为应该要打个电话给她,放不开地紧紧握着手机,只差没把手机给捏爆,但在最后还是垮下肩膀,长叹一声,死了这条心——因为这个时间,今日子小姐大概又去托儿所接女儿了。



不管她怎么看我、怎么讨厌我,我只求她别再跟我说这种一听就知道是在骗人,却连自己也骗不过的谎言。



比什么都重要的独生女。比任何人都爱她的老公。



不想再让她说出——这么悲哀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