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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日本要求定约(2 / 2)




未能得到最惠国待遇和在中国内地的通商权,日本人那是相当的不满。



占不到便宜就是吃亏!



达不到目的,决不罢休。



不等互换条文就撤换了使臣,另派别人要求改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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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再换人改约



日本派来的“主要代表”不是别人,就是政府比较满意的忽悠高手柳原前光。



本以为搭上桥,就可以交给别人了,现在头痛又落在了自己头上,不知柳原到哪里倒“苦水”。



1872年,柳原前光再次来华,硬着头皮,忽悠。



说出花来也不好使了。谁都清楚他那药瓶子里装的什么货色——叨叨来叨叨去,不就是要按西洋的标准办?



“罢宗臣官,遣柳原前光诣北洋大臣李鸿章交日本外务卿副岛照会,谓来岁与欧西诸国改修条约,欲酌改所议事件,与欧西一律,豫拟条款请商。”



这段记载十分令人费解。



费解的是日本人的举动。



日本确实一直想与西方各国修改条约,也就是废除现有条约中的不平等条款——租界、领事裁判权、协定海关税率……当然目前只是想想,“路漫漫其修远兮”,所谓“来岁修约”,只是日本人一厢情愿的想象,换句话说,没影的事。



拿没影的事做由头,似乎只是想找个搭讪的借口,避免太突兀,让大清觉得日本没信用,毕竟说好了的事这么快就变,说不过去,搞不好定约的事就彻底扯破了。



但,这并不是事情的关键,关键是,与“西欧一律”。



什么样的“一律”?



如果日本诚心想与各国平等交往,正常的情况,应从现在做起,中日定一个平等公平的条约,不能作为日本对外交往的典范,至少给欧美看看。



再说大清不曾欺侮你,你日本首先要善待大清,打下一块友好基石。



可是,那是人性角度的想法。



日本人的理想是:与西洋一样,享受对华最惠国待遇。



噢,我明白了——日本人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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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大个明显的动作,得有个漫天的大谎说不定还遮得住,你整个八杆子打不着的还是小小的由头,明显不相称嘛。



这种理由,亏日本人还能说得这么仗势。那不是十分牵强,而是混蛋逻辑百分百——你小日本谋求与欧西诸国改修条约,到底是想修改西洋强加的不平等条款,还是要发扬自虐的特殊嗜好,再降低一点底线?



再说了,日本人又是通过什么过程推理出必须与“欧西一律”这个结论的?



好比,突然有一天,有一个还算熟的人突然跑来,告诉你:



大哥,我过几天要去看“小英”、“小法”他们。



——你看他们干啥?



我去找他们要点东西。



——噢。(他们凭什么给你东西,他们拿你的也不会还的)那你找我啥事?



大哥,你能不能把以前给“小英”、“小法”的东西,一样儿也给我一份?



……



这就是日本人的逻辑推理过程。



你找他们要东西,跟我必须给你东西,有什么联系吗?



兄弟你这么轻视我大清啊?想办什么事,也得找点稍微有技术含量的理由来啊,光“刷脸”可不行啊。



再精美的包装,也遮不住透出的臭豆腐味。



这次可不听他忽悠了。李鸿章果然很是恼火:你日本人准备与西洋改修条约,这算什么理由,与我有什么关系?



李大人对日本不讲规矩、不讲礼节,出尔反尔,更是严加训斥。(答以“去秋甫经立约,尚未互换,此时遽行改议,殊非信守。”)



完了,忽悠不成了。



忽悠不成柳原前光也不能走啊。硬着头皮交涉,但大清在底线上一步不退。



能玩的,也就是玩点文字游戏了,想方设法夹带点私货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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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终于正式换约



1873年4月,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来中国进行条约的正式换文。



柳原前光修约没搞定,碰了一鼻子灰,原稿打回。回去以后,人很郁闷,条约也被当废纸搁到阁楼上了。



将近一年。



又是忽然有一天,政府忽然决定批准条约、派人换文,急事急办。



请记住我说的这点。这件事的背景,马上会在下文谈及。



啊,做了这么多艰苦的工作,尤其是日本,不畏艰难、瞒山过海地来往奔忙,费这么大劲,终于成了。后期主要领导代表最高领导出席,也就是握手、微笑,签个字、换个文书,再吃个饭罢了,是吧?



按现在的情形,好象是吧。



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