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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泣血春帆楼(1 / 2)

第三节泣血春帆楼



李鸿章极为看重的停战协议既已缔结,心情似乎轻松不少,便主动旧话重提,促日方“开示和款节略”了。毕竟,停战还是有期限的。



3月30日,即停战协定签字的当天,李鸿章提出续开和议谈判,照会日方:“停战条款现已画押,本大臣甚愿即将永远和局事宜从速开议,俾停战期限未满之先,和局已可成议。”



李大人拿出足够的坦诚,讲明希望在停战期限未满前达成和局。所以,不顾身体不便,“拟请即将所拟和局要款开具节略,送到本大臣,以便查核。”



但是,日本人的退让是有限度、有策略的,愧疚或同情之说已经拿停战揭过了。日本所提出的条件,要价之高,还是几乎让李鸿章大人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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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谈进入第二阶段,这才是真正的攻坚阶段,大清使团无异于推进到了更艰难的地段。



4月1日上午10时,陆奥宗光邀李经芳在春帆楼举行第四次谈判。



一开始,在商谈关于议定和约的程序方法上,陆奥又开始玩阴的,提出逐条进行商议。



对陆奥这一出,李经芳驳斥说:“缔结和约,兹事体大。除非全部条款,不足窥其全貌,从而难有分别讨论细目之便。诚如欧几里得所云:凡事物均由部分组成,若不就其整体而思,亦无从决定其部分。和款各条相互牵连,今不全部条款,如何能逐条表明意见?”



陆奥一时语塞,只好同意在全部条款阅毕后再逐条进行议商。但又提出日方出示和约底稿后,中方须在三日或四日内答复,“或将约内各款全行承允,或将某款更行商酌”。[《马关会谈纪要》,《日本外交文书》]



下午2时,李鸿章照复陆奥,接受日方的提议,陆奥即令人送来了和约底稿。



李鸿章接阅日方提出的和约底稿,一下子惊呆了——“为之愕然”。



日本开出的和约条件主要是:一、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二、中国将盛京省南部地方、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永远让与日本国;三、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三万万两;四、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更开顺天府、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七处为通商口岸,日本国臣民运进中国各口货物减税,免除厘金,并得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



根据这个约稿,日本将向中国割取大量疆土(在俄罗斯之后,排第二),此外,还远远超出西方曾有的先例,勒索巨额赔款,开放口岸,还要在进出口货物上减免关税,并且,第一个提出了要在中国的土地上设厂。



这里边,很多都是闻所未闻的,小日本倒是对经济的研究也胜过其老师,胃口也比老师更惊人,过惯了穷日子的日本人一伸手,其欲望之贪,野心之大,别说李鸿章未料到日本“所欲甚奢”,竟苛酷到如此程度,连同列强都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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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李鸿章就逐条逐条与日本据理力争,讨价还价。



这个难度丝毫不比前一阶段差,只有更难。光靠嘴皮子,结局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的。



李鸿章非常清楚。所以,谈判桌的背后,另一场斗争也在上演。中间的惊心动魄,足以拍出一部大片。



可惜,多数记载或影视作品都从结局出发,只注意了表现大清的软弱与卖国。



历史如此波谲云诡,而那些反映“暗战”的“大制作”,却专注于用编造险情和巧合,局限于人为制造“惊心动魄”的紧张气氛,另外好象除了搀上点“虐心”的感情纠葛,再没有别的能水。这样的小“台面”上,争来斗去,胜了的,也透着一身的小家子气。



不应忽视,李鸿章除了面对面的争锋,还采纳顾问科士达建议“请总署密告英、俄、法三公使”。这一句话很关键:将日本的条件电告总理衙门,并将日本的苛刻条件、期望获得的利益,密告三国公使,以积极争取各国出面施压。要知道,这也正是日本一再拖延,不肯出示和谈“要价”的原因。



赴日前,李鸿章已为朝廷定下这一策略,并连日走访各国公使馆,企图通过联络列强限制日本的贪欲。虽然当时各国表态仍一副“公正”和不冷不热的模样,凭几十年的经验,李鸿章敢肯定,各国一定会对日本开出的条件有所反应。



此时对于日本,李鸿章建议朝廷在表面上还要一致做出强硬姿态,“日本如不将拟索兵费大加删减,并将拟索奉天南边各地一律删去,和局必不能成,两国惟有苦战到底。”同时请总理衙门对这些情节,也一并密告知三国公使,利用他们的口,将朝廷的态度散布开去。



老到的李鸿章知道这些家伙的嘴就象风箱一样,两头漏风出气。所以他料定,这些也一定能很快传到日本,传到伊藤等人的耳朵里。



李大人也在竭尽可能地与日本大打舆论战,心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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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的期限将近,而朝廷的回复却久等不到,李鸿章只能相机而动,先对照日方的和约底稿,拟好一份说帖,把条件内容捋了捋,分为朝鲜自主、让地、兵费及通商权利四项。除承认朝鲜自主外,对其余三项都据理予以反驳:



针对“让地”一项,不客气地揭露日本的谎言:“日本与中国开战之时,令其公使布告各国曰:‘我与中国打仗,所争者朝鲜自主而已,非贪中国之土地也。’”并告诫日本当局:“徒恃其—时兵力,任情需索,则中国臣民势必尝胆卧薪,力筹报复。”



对“兵费”一项,指出日本在数字上即属超额勒索:“日本所索赔款,既名为兵费,似即指此次用兵之费而言,其迄今所费详细数目,未睹官中簿籍,虽非外人所能周知,然较之日本所索之数恐不及其小半。”“且限年赔费,复行计息,更属过重不公,亦难照办。”



对“通商权利”一项中日本实际上要求的资本输出,他则敏锐地申明保护本土企业不受冲击的底线,称:“中国如准洋商在华造土货,势必尽夺小民生计,于华商所设制造厂所极有妨碍,国家自不能不出力保护。”“如果中国以此等利益准予日本,各国皆援一体均沾之例,则华商之制造厂所立即挤倒矣。”[《使相徂东公牍》,见《中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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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李鸿章或大讲道理,或陈述情理的说帖,擅长耍赖的陆奥外相有点气短。虽不无几分戏谑地认为“笔意精到,仔细周详,将其所欲言者都尽情地说了出来,不失为一篇好文章”,却也一时不知如何回绝。



但伊藤就更高一筹了,不光会耍赖,还擅长讹诈。



沉思良久,伊藤决定:不跟老李讲道理,就跟老李讲“事实”。



他很清楚,反复辩驳讲道理,本来日本做得就比较过分,时间一久、事情弄大了,还会使“局外第三者”的列强产生“日本虽胜于力而屈于理”的感觉。所以,最有效的就是拿武力说事,靠实力说话,以迫使中国屈从。



“事实”就是:日军占着战场的主动和优势。再不断加以恫吓、威胁,不怕老李不答应。



于是,日本回复大清使团,意思是:停战和谈是基于战争的结果,不能象一般外交通商谈判一样讲那么多公平(你吃了败仗,当然需要出血)。道理不用讲了,就说答应不答应,有意见就正式以条款形式拿出来。——“应知由于战争结果所要求之条款,自不能与在通常情况下谈判某事件相提并论。故日本全权大臣对于我方所提出之媾和条约案,再请中国全权大臣明确答复对全部或每条允诺与否。若条款中有希望修改者,亦希逐一开明条项以约文之体裁提出。”[陆奥宗光《蹇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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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武力讹诈,李鸿章退无可退,仍然重新拟定了一份“商改约稿节略”,据理力争,声明意见和理由,并对日本人的要求逐条予以辩驳。



如:“查日本约稿所拟请让奉天南部地方,内有辽阳州等处与台湾全岛,皆日兵所未到者,未便请让。又欧洲向例,险要之地虽为敌国兵力所据,仍应让还。旅顺口、大连湾乃北京渤海最要门户,应照法国俾路佛之例,让还中国。”



面对日本强要领土行为,李鸿章坚不答应。这一点,在李鸿章给朝廷的报告中也可以说明,“昨接唐抚(景崧)电,(指台湾)敌未来犯,军民心固,似可坚守。鸿断不敢轻允割弃,已于另备节略中驳论及此。”



又如对赔偿军费上,李鸿章又有了新论,声明:“此次兵端,并非中国先开,亦未侵占日本土地,论理不应认赔兵费,即使赔费,亦只应算至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国认明朝鲜自主之日止。其款既以兵费为名,即应查明用兵所费实数。”[《增补中日议和纪略》见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即1894年11月22日,这一天,清政府以朝鲜自主、赔偿军费为条件,经美国公使向日本提出议和。那么按日本人所宣称的,“为朝鲜争独立”的目标已经完成。李鸿章坚持将这一天作为核定赔偿军费的截止时间,而且要拿出真实的战争费用数据。



李鸿章坚持这一点,也试图以此表明:日本人向世人标榜的“为朝鲜争独立”达成后,继续进行的全是扩大战争的行动,是对中国的侵略行为。



按说,李大人是按“公法”来说理的,但日本人是不是按这个“公法”办,却是极有弹性的。伊藤对公法的态度已经显示出一种绝对实用性的不恭,符合日本利益的就用,不符合的就删改。别忘了,“数千万言的万国公法,可以用一声枪炮抹杀之”,日本军国主义的鼻祖福泽谕吉的这句实话,恐怕更能得到伊藤这帮人认同吧。强权政治和丛林法则,才是国际政治的本质,任何时候都不会变。这就是现实。



弱国想靠“公法”保护自己,是绝对不切实际的。“公法”保护不了正义,正义只能依靠力量来维护。



这也是李鸿章大人在对日谈判中遇到的最大的劣势。无法改变的劣势。



最难的,是当前战场态势,军事上不争气,打仗失掉的土地,在谈判桌上靠嘴皮子要回来,确实是难为之事。再理直气壮,也难以做到。



李鸿章在给朝廷的报告中,说到了这种艰难境地。



“但窥日意,仍逐日由广岛运兵出口,恐添赴台,将有南北并吞之志。皆饬让地以一处为断,极是正论,自应如此立言,不知将来能否办到。”



“日原图所划奉天经纬线度,竟连辽阳、田庄台、营口均包在内。辽阳未失,尚易辩驳。此外日兵已据之地,彼已设官安民,极力争论,未易退让。可俟会议时,察酌妥议,似难由我预为决定。总之,敌所已据处,争回一分是一分;其所未据处,丝毫断不放松也。”[《复译署》,《李文忠公全集电稿》]



甲午开战之前,李鸿章也曾若口婆心,对日本加以劝说、教育,但没有起到作用。现在再说,更是没有用的。



日本人对李鸿章带有几分诚恳的说词,直认为是装腔作势,根本不理那些高谈阔论。



历史一再证明,对日本人,只能打,劝是没有用的。自古至今天,自中国到外国对日的事例无一不清楚说明一个事实:豺狼一样的日本人只认利爪和尖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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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李鸿章只能一再地向朝廷发电,对如何应对(关键是这些条件答应到什么程度)进行请示。



有人说,李鸿章巧妙地通过与北京间的请示报告,避免自己因为擅自作主、承担割地赔款的“汉奸骂名”,也避免以后被朝中攻击,承担罪责。



不错,事实如此。但,这就是废话。哪位大臣能一个人说了算?



谈判与打仗,朝廷都是总指挥部,马关不啻前线,需要前方后方协调一致地行动。



否则,日本何必坚持要大清派使团?主场优势!除了心理上的,还有地利——日本能随时就近商量,此外,就是掌握大清的来往电报——这是李鸿章与国内联系的唯一途径。



相当年大清满朝文武都唯恐避之不及,里边就没有几个能人吗?我的意思很简单,换位思考,即可明了。Youyouup,就这么简单。